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发布者:王博
- 发布时间:2022-11-17
- 来源:鸡东生态环境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智慧运营运维园区主机制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7-5500408
传真:0467-5508899
通讯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东生态环境局(158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智慧运营运维园区主机制造项目 |
黑龙江省鸡东县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产业园 |
鸡东县嘉益风能原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土地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主机装配车间、办公楼(含职工食堂)及倒班宿舍楼、危废库、门卫室等,主机堆场罩棚(二期)、预留车间(二期)、预留罩棚(二期)为后期规划发展预留。本项目年产5~8MW风电机舱1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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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平整土地、建材装卸等作业环节。对于施工中的挖方、填方作业及施工场地,采用洒水降尘的湿法作业抑制扬尘,以降低对大气环境影响。扬尘通过采取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设立临时仓库,封闭施工场地,设置围栏,经常洒水及对出入工地车辆冲洗等措施来减轻施工扬尘对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施工现场临时沉淀池和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其声级约在80dB(A)~90dB(A)范围内,施工区域远离居民区,对产生强噪声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22:00后不得使用此类设备。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加强维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应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有废建材、废钢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对可再利用的建筑废料,进行回收利用。建筑垃圾除可以利用外,其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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